为确保我院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推荐2026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 基本原则
(一)推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程序透明,操作规范, 结果公开。
(二)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建立推免生遴选过程的科学评价体系,形成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正确导向。
(三)坚持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把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格素养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考核内容;学业考核以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为基础,突出创新创业能力考察,强调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鉴定。
二、 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组织 实施,接受学生咨询、 申诉及处理等工作。
组 长:缪燕平
副组长:张福贵 王 皓
成 员:杨 勇 史 朝 徐梓欣 赵 远 吴 昊
秘 书:陈 果
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生创新能力及潜质鉴定和材料审核工作。
组 长:张福贵
副组长:缪燕平 王 皓
成 员:杨 勇 史 朝 徐梓欣 赵 远 吴 昊 苏德斌 杨 玲
王海江 李学华 杜雨洺
秘 书: 陈文雯
三、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名者应为在籍在册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辅修、“中高”计划、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预科等国家政策不予推免的学生)。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
4.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因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记录,报名时无尚未解除的其它违纪处分。
5.学生在校期间德育考评总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 40% 。
6.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7.荣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成绩要求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生前 6 个学期当前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必修课程修读合格,且第一次正考有不及格记录不超过两门课程。学生前 6 学期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课程修读合格,且学分绩点(GPA)在本年级专业学生中排名前 40%。
2. 申请推免学生外语水平获取时间为在校期间,且不晚于推免当年8月31日(含),要求至少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含)以上成绩。
(三)综合排名要求
1.申请推免的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综合排名,以综合排名顺序决定推免资格。
2.推免综合成绩=课程加权平均分+综合素质加分
推免综合成绩由学生当前专业前 6 个学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范围的已修课程加权平均分(公共选修课因修读学期不确定不计入)和综合素质加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已修课程加权平均分由学生已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确定,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综合素质加分由学科竞赛类、科研成果类、社会实践类、外语能力类、其他类五类加分组成,满分10分,保留两位小数。
其中课程加权平均分成绩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综合素质加分所有加分项必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证明材料。详细综合素质加分细则见《新葡萄8883官网AMG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加分细则》(附件1)。学生与直系亲属或者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将从严把关。
四、 推免工作流程
(一)提交推免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综合成绩排名所需支撑材料,如:论文见刊或录用、专利授权、项目立项、获奖等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31 日。
注意事项:
1.申请者需提交《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6 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2. 申请者需提交《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2026 届推免申请学生在校期间业绩清单》(附件3)
3.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留学院备查。
(二)推免资格审查
1. 学生课程加权平均分成绩单由教务科出具。
2. 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同时,就学术专长加分组织答辩和鉴定,确定最终加分,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三)综合成绩计算和排序
计算学生的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学校分配的 11名推免指标(其中电子信息工程 8名,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3名),等额确定推免学生初选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按1:1比例确定递补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学生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进行排名推荐,在此情况下学生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相同,则按必修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予以排名推荐。
(四)推免初选名单、候补名单公示和上报
学院按照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并公示 3 日。公示内容含专业、学号、姓名、推免课程加权平均分、综合素质加分、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学生推免资格。
五、 有关管理事项
获得推免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 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2. 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3. 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
4. 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 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六、 学生投诉和申诉渠道
学生在推免工作中出现或发现任何问题,可向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进 行投诉和申诉,并同时提供有效的证据或证明材料。学院将组织开展核查,对于核查存在的问题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投诉和申诉电话: 教务科 陈老师 18080119800 ,
投诉和申诉邮箱:dzgcxy@cuit.edu.cn
本实施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事宜学院授权学院教务科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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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9 月 4 日